GB 50617-2010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
文章作者:rdywn 上傳更新:2017-01-3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告
第753號
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的公告
現批準《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617-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6, 4.1.12, 4.1.15, 4.3.3, 5. 1.2(1,2,3)、7. 2. 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
本規(guī)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1總則
1.0.1為保證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質量,促進施工科學管理、技術進步,統一電氣照明裝置施工的工程交接驗收要求,制定本規(guī)范。
1.0.2本規(guī)范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中電氣照明裝置安裝工程的施工與工程交接驗收。
1.0.3電氣照明裝置的施工應按已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中的設計變更或按T.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深化設計均應取得原設計單位的確認。
1. 0. 4電氣照明裝置的施工與驗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術語
2. 0. 1照明裝置lighting installation
為實現一個或幾個具體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照明設備的組合。
2. 0. 2燈具luminaire
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轉變一個或多個光源發(fā)出光線的一種器具,并包括支承、固定和保護光源必需的所有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電路輔助裝置和將它們與電源連接的裝置。
2. 0. 3懸吊式燈具pendant luminaire
用吊繩、吊鏈、吊管等懸吊在頂棚上或墻支架卜的燈具。
2. 0, 4 I類燈具class工luminaire
燈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易觸及的尋電部件連接到設施的固定布線中的保護接地導體上,使易觸及的導電部件在基本絕緣失效時不致帶電。
2.0.5應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應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備用照明。
2.0.6景觀照明landscape lighting
為表現建筑物造型特色、藝術特點、功能特征和周圍環(huán)境布置的照明,這種照明通常在夜間使用。
2.0.7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
單位面積上的照明安裝功率(包括光源、鎮(zhèn)流器或變壓器等)單位為瓦特每平方米(W/m2)。
3基本規(guī)定
3.0.1照明工程采用的設備、材料及配件進人施工現場應有清單、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文件、檢驗報告等文件,當設計文件有要求時,尚需提供電磁兼容檢測報告。進口照明設備除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外,尚應提供商檢證明以及中文的安裝、使用、維修等技術文件。列人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的照明裝置必須有強制性認證標識,并有相應認證證書。
3.0.2設備及器材到達施工現場后,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1技術文件應齊全;
2型號、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3燈具及其附件應齊全、適配,并無損傷、變形、涂層剝落和燈罩破裂等缺陷;
4開關、插座的面板及接線盒盒體完整、無碎裂、零件齊全,風扇無損壞,涂層完整,調速器等附件適配。
3. 0. 3民用建筑內的照明設備應符合節(jié)能要求,未經建設單位現場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照明設備不得安裝。
3. 0. 4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本規(guī)范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產品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對關鍵工序,尚應事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3. 0. 5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前,建筑工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與電氣照明裝置相關的預留預埋工作應隱蔽驗收合格;
2有礙照明裝置安裝的模板、腳手架應拆除;
3頂棚、墻面等抹灰和裝飾工作應結束,地面清理工作應完成。
3. 0. 6在砌體和混凝土結構上嚴禁使用木楔、尼龍塞或塑料塞安裝固定電氣照明裝置。
3. 0. 7當在裝飾材料墻面上安裝照明裝置時,接線盒口應與裝飾面平齊。導管管徑大小應與接線盒孔徑相匹配,導管應與接線盒連接緊密。
3. 0. 8電氣照明裝置的接線應牢固、接觸良好;需接保護接地線CPE)的燈具、開關、插座等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有明顯的接地螺栓。
3. 0.9安裝在絕緣臺上的電氣照明裝置,其電線的端頭絕緣部分應伸出絕緣臺的表面。
3.0.10防爆照明裝置的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57的有關規(guī)定。
3. 0. 11電氣照明裝置施工結束后,應及時修復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破損.
4燈具
4. 1一般規(guī)定
4. 1 .1燈具的燈頭及接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頭絕緣外殼不應有破損或裂紋等缺陷;帶開關的燈頭開關手柄不應有裸露的金屬部分;
2連接吊燈燈頭的軟線應做保護扣,兩端芯線應搪錫壓線;當采取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于燈頭中間觸點的端子上。
4.1. 2成套燈具的帶電部分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MΩ。
4.1.3引向單個燈具的電線線芯截面積應與燈具功率相匹配,電線線毖最小允許截面積不應小于1mm2.
4. 1. 4燈具表面及其附件等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以鹵鎢燈或額定功率大丁等于700W的白熾燈泡為光源時,其吸頂燈、槽燈、嵌入燈應采用瓷質燈頭,引入線應采用瓷管、礦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熱保護。
4. 1. 5變電所內,高低壓配電設備及裸母線的正士_方不應安裝燈具,燈具與裸母線的水平凈距不應小于1m。
4.1.6當設計無要求時,室外墻上安裝的燈具,燈具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 5m。
4. 1. 7安裝在公共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防止玻璃罩墜落或碎裂后向下濺落傷人的措施。
4.1.8聚光燈和類似燈具出光口面與被照物體的最短距離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
4.1.9衛(wèi)生間照明燈具不宜安裝在便器或浴缸正上方。
4. 1.10當鎮(zhèn)流器、觸發(fā)器、應急電源等燈具附件與燈具分離安裝時,應固定可靠;在頂棚內安裝時,不得直接固定在頂棚上;燈具附件與燈具本體之間的連接電線應穿導管保護,電線不得外露。觸發(fā)器至光源的線路長度不應超過產品的規(guī)定值。
4. 1. 11露天安裝的燈具及其附件、緊固件、底座和與其相連的導管、接線盒等應有防腐蝕和防水措施。
4. 1. 12 I類燈具的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保護接地線(PE)可靠連接,且應有標識。
4. 1. 13因特定條件而采用的非定型燈具在尚未由第三方檢測其安全、光學及電氣性能合格前,不應使用。
4. 1. 14成排安裝的燈具中心線偏差不應大于5mm.
4. 1. 15質量大于10kg的燈具,其固定裝置應按5倍燈具重量的恒定均布載荷全數作強度試驗,歷時15rnin,固定裝置的部件應無明顯變形。
4. 1.16帶有白動通、斷電源控制裝置的燈具,動作應準確、可靠。
4. 2常用燈具
4.2.1吸頂或墻面上安裝的燈具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釘不應少于2個。室外安裝的壁燈其泄水孔應在燈具腔體的底部,絕緣臺與墻面接線盒盒口之間應有防水措施。
4. 2. 2懸吊式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帶升降器的軟線吊燈在吊線展開后,燈具下沿應高于工作臺面0.3m;
2質量大于0. 5kg的軟線吊燈,應增設吊鏈(繩);
3質量大于3kg的懸吊燈具,應固定在吊鉤上,吊鉤的圓鋼直徑不應小于燈具掛銷直徑,且不應小于6mm;
4采用鋼管作燈具吊桿時,鋼管應有防腐措施,其內徑不應小于10mm,壁厚不應小于1. 5mm。
4. 2. 3嵌人式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的邊框應緊貼安裝面;
2多邊形燈具應固定在專設的框架或專用吊鏈(桿)上,固定用的螺釘不應少于4個;
3接線盒引向燈具的電線應采用導管保護,電線不得裸露;導管與燈具殼體應采用專用接頭連接。當采用金屬軟管時,其長度不宜大于1. 2m。
4.2.4投光燈的底座及支架應固定牢固,樞軸應沿需要的光軸方向擰緊固定。
4.2.5導軌燈安裝前應核對燈具功率和載荷與導軌額定載流量和載荷相適配。
4. 2. 6庭院燈、建筑物附屬路燈、廠一場高桿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與基礎應固定可靠,地腳螺栓應有防松措施;燈具接線盒盒蓋防水密封墊齊全、完整;
2每套燈具應在相線上裝設相配套的保護裝置;
3燈桿的檢修門應有防水措施,并設置需使用專用工具開啟的閉鎖防盜裝置。
4. 2. 7高壓汞燈、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光源及附件必須與鎮(zhèn)流器、觸發(fā)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口觸發(fā)器與燈具本體的距離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
2燈具的額定電壓、支架形式和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3電源線應經接線柱連接,不應使電源線靠近燈具表面;
4光源的安裝朝向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
4. 2. 8安裝于線槽或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下方的燈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與線槽或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連接應采用專用固定件,固定應可靠;
2線槽或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應帶有插接燈具用的電源插座;電源插座宜設置在線槽或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的側面。
4.2.9埋地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地燈防護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2埋地燈光源的功率不應超過燈具的額定功率;
3埋地燈接線盒應采用防水接線盒,盒內電線接頭應做防水、絕緣處理。
4. 3專用燈具
4. 3.1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應符合萬列規(guī)定:
1應急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經消防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產品;
2安全出口標志燈應設置在疏散方向的里側上方,燈具底邊宜在門框(套)上方0. 2m。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燈,應有防止被重物或外力損壞的措施。當廳室面積較大,疏散指示標志燈無法裝設在墻面上時,宜裝設在頂棚下且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2. 5m;
3疏散照明燈投人使用后,應檢查燈具始終處于點亮狀態(tài);
4應急照明燈回路的設置除符合設計要求外,尚應符合防火分區(qū)設置的要求;
5應急照明燈具安裝完畢,應檢驗燈具電源轉換時間,其值為:備用照明不應大于5S;金融商業(yè)交易場所不應大于1. 5S;疏散照明不應大于5S;安全照明不應大于0. 25S.應急照明最少持續(xù)供電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4. 3. 2霓虹燈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2燈管應完好,無破裂;
2燈管應采用專用的絕緣支架固定,固定應牢固可靠。固定后的燈管與建筑物、構筑物表面的距離不應小于20mm;
3霓虹燈燈管長度不應超過允許最大長度。專用變壓器在頂棚內安裝時,應固定可靠,有防火措施,并不宜被非檢修人員觸及;在室外安裝時,應有防雨措施;
4霓虹燈專用變壓器的二次側電線和燈管間的連接線應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15KV的高壓絕緣電線。二次側電線與建筑物、構筑物表面的距離不應小于20mm;
5霓虹燈托架及其附著基面應用難燃或不燃材料制作,固定可靠。室外安裝時,應耐風壓,安裝牢固:
4. 3. 3建筑物景觀照明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人行道等人員來往密集場所安裝的燈具,無圍欄防護時燈具底部距地面高度應在2. 5m以上;
2燈具及其金屬構架和金屬保護管與保護接地線(PE)應連接可靠,且有標識;
3燈具的節(jié)能分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4. 3. 4航空障礙標志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安裝牢固可靠,巨應設置維修和更換光源的設施;
2燈具安裝在屋面接閃器保護范圍外時,應設置避雷小針,并與屋面接閃器可靠連接;
3當燈具在煙囪頂上安裝時,應安裝在低于煙囪口1. 5m~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布置。
4. 3. 5手術臺無影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固定燈座的螺栓數量不應少于燈具法1.a底座上的固定孔數,螺栓直徑應與孔徑匹配,螺栓應采用雙螺母鎖緊;
2固定無影燈基座的金屬構架應與樓板內的預埋件焊接連接,不應采用膨脹螺栓固定;
3開關至燈具的電線應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450V/750V的銅芯多股絕緣電線。
4. 3. 6紫外線殺菌燈的安裝位置不得隨意變更,其控制開關應有明顯標識,且與普通照明開關位置分開設置。
4.3.7游泳池和類似場所用燈具,安裝前應檢查其防護等級。自電源引人燈具的導管必須采用絕緣導管,嚴禁采用金屬或有金屬護層的導管。
4.3.8建筑物彩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建筑物彩燈采用防雨專用燈具時,其燈罩應擰緊,燈其應有泄水孔;
2建筑物彩燈宜采用LF"D等節(jié)能新型光源,不應采用白熾燈泡;
3彩燈配管應為熱浸鍍鋅鋼管,按明配敷設,并采用配套的防水接線盒,其密封應完好;管路、管盒間采用螺紋連接,連接處的兩端用專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線,跨接接地線采用綠/黃雙色銅芯軟電線,截面積不應小于4mm2 ;
4彩燈的金屬導管、金屬支架、鋼索等應與保護接地線(PE)連接叮靠。
4. 3. 9太陽能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表面應平整光潔,色澤均勻;產品無明顯的裂紋、劃痕、缺損、銹蝕及變形;表面漆膜不應有明顯的流掛、起泡、橘皮、針孔、咬底、滲色和雜質等缺陷;
2燈具內部短路保護、負載過載保護、反向放電保護、極性反接保護功能應齊全、正確;
3太陽能燈具應安裝在光照充足、無遮擋的地方,應避免靠近熱源;
4太陽能電池組件應根據安裝地區(qū)的緯度,調整電池板的朝向和仰角,使受光時間最長。迎光面上無遮擋物陰影,上方不應有直射光源。電池組件與支架連接時應牢固可靠,組件的輸出線不應裸露,并用扎帶綁扎固定;
5蓄電池在運輸、安裝過程中不得倒置,不得放置在潮濕處,且不應暴曬于太陽光下;
6系統接線順序應為蓄電池一電池板一負載;系統拆卸順序應為負載一電池板一蓄電池;
7燈具與基礎固定可靠,地腳螺栓應有防松措施,燈具接線盒蓋的防水密封墊應完整。
4.3.10潔凈場所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安裝時,燈具與頂棚之間的間隙應用密封膠條和襯墊密封。密封膠條和襯墊應平整,不得扭曲、折疊;
2燈具安裝完畢后,應清除燈具表面的灰塵。
4. 3. 11防爆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檢查燈具的防爆標志、外殼防護等級和溫度組別應與爆炸危險環(huán)境相適配;
2燈具的外殼應完整,無損傷、凹陷變形,燈罩無裂紋,金屬護網無扭曲變形,防爆標志清晰;
3燈具的緊固螺栓應無松動、銹蝕現象,密封墊圈完好;
4燈具附件應齊全,不得使用非防爆零件代替防爆燈具配件;
5燈具的安裝位置應離開釋放源,且不得在各種管道的泄壓日及排放口上方或下方;
6導管與防爆燈具、接線盒之間連接應緊密,密封完好;螺紋嚙合扣數應不少于5扣,并應在螺紋上涂以電力復合醋或導電性防銹酯;
7防爆彎管工礦燈應在彎管處用鍍鋅鏈條或型鋼拉桿加固。
5插座、開關、風扇
5.1插座
5.1.1當交流、直流或不同電壓等級的插座安裝在同一場所時,應有明顯的區(qū)別,且必須選擇不同結構、不同規(guī)格和不能互換的插座;配套的插頭應按交流、直流或不同電壓等級區(qū)別使用。
5.1.2插座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單相兩孔插座,面對插座,右孔或上孔應與相線連接,左孔或下孔應與中性線連接;單相三孔插座,面對插座,右孔應與相線連接,左孔應與中性線連接;
2單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護接地線(PE)必須接在上孔。插座的保護接地端子不應與中性線端子連接。同一場所的三相插座,接線的相序應一致;
3保護接地線(PE)在插座間不得串聯連接。
4相線與中性線不得利用插座本體的接線端子轉接供電。
5.1.3插座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住宅、幼兒園及小學等兒童活動場所電源插座底邊距地面高度低于1. 8m時,必須選用安全型插座;
2當設計無要求時,插座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3rn:無障礙場所插座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0. 4m,其中廚房、衛(wèi)生間插座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0. 7m~0. 8m;老年人專用的生活場所插座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0.7m~0. 8m;
3暗裝的插座面板緊貼墻面或裝飾面,四周無縫隙,安裝牢固,表面光滑整潔、無碎裂、劃傷,裝飾帽(板)齊全;接線盒應安裝到位,接線盒內干凈整潔,無銹蝕。暗裝在裝飾面匕的插座,電線不得裸露在裝飾層內;
4地面插座應緊貼地面,蓋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地面插座應用配套接線盒。插座接線盒內應干凈整潔,無銹蝕;
5同一室內相同標高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裝相同型號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
6應急電源插座應有標識;
7當設計一無要求時,有觸電危險的家用電器和頻繁插拔的電源插座,宜選用能斷開電源的帶開關的插座,開關斷開相線;插座回路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每一回路插座數量不宜超過10個;用于計算機電源的插座數量不宜超過5個(組),并應采用A型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潮濕場所應采用防濺型插座,安裝高度不應低于1.5m。
5.2開關
5.2.1同一建筑物、構筑物內,開關的通斷位置應一致,操作靈活,接觸可靠。同一室內安裝的開關擰制有序不錯位,相線應經開關控制。
5. 2. 2開關的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同一建筑物內開關邊緣距門框(套)的距離宜為0.15m~0. 2m。
5. 2. 3同一室內相同規(guī)格相同標高的開關高度差不宜大于1mrn;并列安裝相同規(guī)格的開關高度差不宜大于1 mm;并列安裝不同規(guī)格的開關宜底邊平齊;并列安裝的拉線開關相鄰間跟不小于20mm。
5.2.4當沒計無要求時,開關安裝高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開關面板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m~1.4m;
2拉線開關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2m~3m,距頂板不小于0.1m,民拉線出口應垂直向下;
3無障礙場所開關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0.9m~1.1m;
4老年人生活場所開關宜選用寬板按鍵開關,開關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0m~1.2m。
5.2.5暗裝的開關面板應緊貼墻面或裝飾面,四周應無縫隙,安裝應牢固,表面應光滑整潔、無碎裂、劃傷,裝飾帽(板)齊全;接線盒應安裝到位,接線盒內干凈整潔,無銹蝕。安裝在裝飾面上的開關,其電線不得裸露在裝飾層內。
5.3風扇
5. 3. 1吊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吊扇掛鉤應安裝牢固,掛鉤的直徑不應小于吊扇掛銷的直徑,且不應小于8mm;掛鉤銷釘應設防震橡膠墊;銷釘的防松裝置應齊全可靠;
2吊扇扇葉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2. 5m;
3吊扇組裝嚴禁改變扇葉角度,扇葉固定螺栓防松裝置應齊全;
4吊扇應接線正確,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保護接地應可靠。運轉時扇葉不應有明顯顫動;
5吊扇涂層應完整,表面無劃痕,吊桿上下扣碗安裝應牢固到位;
6同一室內并列安裝的吊扇開關安裝高度應一致,控制有序不錯位。
5. 3. 2壁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壁扇底座應采用膨脹螺栓固定,膨脹螺栓的數量不應少于3個,且直徑不應小于8mm。底座固定應牢固可靠;
2壁扇防護罩應扣緊,固定可靠,運轉時扇葉和防護罩均應無明顯顫動和異常聲響口壁扇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保護接地應可靠;
3壁扇下側邊緣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1. 8m;
4壁扇涂層完整,表面無劃痕,防護罩無變形。
5. 3. 3換氣扇安裝應緊貼安裝面,固定可靠。無專人管理場所的換氣扇宜設置定時開關。
6照明配電箱(板)
6.0. 1照明配電箱(板)內的交流、直流或不同電壓等級的電源,應具有明顯的標識。
6. 0. 2照明配電箱(板)不應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6. 0. 3照明配電箱(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位置正確,部件齊全:箱體開孔與導管管徑適配,應一管一孔,不得用電、氣焊割孔;暗裝配電箱箱蓋應緊貼墻面,箱(板)涂層應完整;
2箱(板)內相線、中性線CN),保護接地線(P I,)的編號應齊全,正確;配線應整齊,無絞接現象;電線連接應緊密,不得損傷芯線和斷股,多股電線應壓接接線端子或搪錫;螺栓墊圈下兩側壓的電線截面積應相同,同一端子上連接的電線不得多于2根;
3電線進出箱(板)的線孔應光滑無毛刺,并有絕緣保護套;
4箱(板)內分別設置中性線CN)和保護接地線(PF)的匯流排,匯流排端子孔徑大小、端子數量應與電線線徑、電線根數適配;
5箱(板)內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應經測試合格;箱(板)內裝設的螺旋熔斷器,其電源線應接在中間觸點的端子上,負荷線接在螺紋的端子上;
6箱〔板)安裝應牢固,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1. 5‰照明配電板底邊距樓地面高度不應小于1.8m;當設計無要求時,照明配電箱安裝高度宜符合表6.0.3的規(guī)定;
7照明配電箱(板)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與保護接地線(PE)連接可靠;裝有電器的可開啟門,應用裸銅編織軟線與箱體內接地的金屬部分做可靠連接;
8應急照明箱應有明顯標識。
6.0.4建筑智能化控制或信號線路引人照明配電箱時應減少與交流供電線路和其他系統的線路交叉,巨不得并排敷設或共用同一管槽。
7通電試運行及測量
7. 1通電試運行
7.1.1照明系統通電試運行時,應檢查下列內容:
1燈具控制回路與照明配電箱的回路標識應一致;
2開關與燈具控制順序相對應;
3風扇運轉應正常;
4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應動作準確。
7. 1.2公用建筑照明系統通電連續(xù)試運行時間應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統通電連續(xù)試運行時間應為8h。所有照明燈具均應開啟,且每2h記錄運行狀態(tài)1次,連續(xù)試運行時間內無故障。
7.1.3有自控要求的照明工程應先進行就地分組控制試驗,后進行單位工程自動控制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7.1.4照明系統通電試運行后,三相照明配電干線的各相負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負荷不宜超過三相負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負荷不宜小于三相負荷平均值的85%.
7. 2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測量
7. 2. 1當有照度和功率密度測試要求時,應在無外界光源的情況下,測量并記錄被檢測區(qū)域內的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每種功能區(qū)域檢測不少于2處。
1照度值不得小于設計值;
2功率密度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1350034的規(guī)定或設計要求。
7. 2. 2照度測量時應待光源的光輸出穩(wěn)定后進行測量,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白熾燈需燃點5min;
2熒光燈需燃點15min;
3高強氣體放電燈需燃點30min;
4新安裝的照明系統,宜在燃點100h(氣體放電燈)和10h(白熾燈)后再測量其照度。
7. 2. 3室內照度測量宜采用準確度為二級以上的照度計;室外照度測量宜采用準確度為一級的照度計,對于道路和廣場的照度測量,應采用能讀到0. 1Lx的照度計。
7. 2. 4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測量應作記錄,記錄內容包括:
1測量場所名稱;
2標有尺寸的測試點布置圖;
3各測量點的照度值;
4平均照度計算結果;
5光源、功率、燈具型號規(guī)格、鎮(zhèn)流器類型、總燈數、總功率、照明功率密度;
6燈具布置方式及安裝高度;
7測量時電源電壓;
8照度計型號、編號、檢定日期;
9測量點高度;
10測量日期、時間、測量人員姓名。
7. 2. 5照明質量有特定要求的場所,應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8工程交接驗收
8. 0. 1工程交接驗收時,應對下列項目進行檢查:
1成排安裝的燈具、并列安裝的開關、插座,其中心軸線、垂直偏差、距地面高度;
2盒(箱)周邊的間隙,交流、直流及不同電壓等級電源插座安裝的準確性;
3大型燈具的安裝牢固度,吊扇、壁扇的防松措施;
4室外燈具及接線盒的防水措施;
5室外燈具緊固件的防銹蝕措施;
6照明配電箱(板)回路編號及其接線的準確性;
7燈具控制性能及試運行情況;
8保護接地線(PE)連接的可靠性。
8.0.2驗收檢查的數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本規(guī)范中強制性條文規(guī)定的應全數檢查;
2本規(guī)范中非強制性條文規(guī)定的應抽查5%.
8. 0. 3工程交接驗收時,應提交下列技術資料和文件:
1竣工圖;
2設計變更、洽商記錄文件及圖紙會審記錄;
3產品合格證、3C認證證書,照明設備電磁兼容檢測報告;進口設備的商檢證書和中文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檢測報告等技術文件;
4檢測記錄。包括燈具的絕緣電阻檢測記錄;照度、照明功率密度檢測記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測試記錄;
5試驗記錄。包括照明系統通電試運行記錄;有自控要求的照明系統的程序控制記錄和質量大于10kg的燈具固定裝置的載荷強度試驗記錄。
8. 0. 4驗收時提交的文件資料,可為書面紙質資料或電子文檔也可按合同約定。
本規(guī)范用詞說明
1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范條文時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guī)定”或“應按.......執(zhí)行”。
引用標準名錄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57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
GB 50617一2010
條文說明
制訂說明
《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GB 50617-2010,經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2011年8月18日以第753號公告批準發(fā)布。
本規(guī)范制定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深入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工程建設建筑電氣照明工程施工的實踐經驗,同時參考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準和國家燈具制造標準,并廣泛征求意見。通過對燈具固定裝置抗拉拔力試驗,規(guī)定了質量大于10kg的燈具,其固定裝置應按5倍燈具重量的恒定均布載荷全數作強度試驗的要求.
為便于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zhí)行條文規(guī)定,《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編制組按章、節(jié)、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guī)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zhí)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廠說明,還著重對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理由做了解釋。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guī)定的參考。
1總則
1.0.1為貫徹落實國家節(jié)能減排、資源節(jié)約與利用、環(huán)境保護等要求,促進電氣照明裝置施工技術的進步與發(fā)展,并與現行的國家政策配套,制定本規(guī)范。
1.0.2本條文明確了規(guī)范的適用范圍。
1.0.3按現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施工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條文中“經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文件,該文件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了審查、批準手續(xù)。如由于現場情況變化,無論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提出要對原設計一文件進行變更和修正,必須經原設計單位簽證確認,即發(fā)出設計變更通知書。同理,如工程招標文件要約或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施l}位要進行深化設計,深化設計提供的設計文件同樣必須經原設計單位批準。
1.0.4本條規(guī)定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雖然制定規(guī)范時,已注意到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使之不違反且遵守或協調一致,但在執(zhí)行木規(guī)范時其他相關規(guī)定可能調整,尤其國家頒發(fā)的產品制造技術標準、技術條件,是隨技術進步而與時俱進不斷修正的,相應的安裝要求也會不斷更新,囚而必須在執(zhí)行本規(guī)范時加以密切關注。第二,隨著經濟發(fā)展和技術進步必將使生產力迅猛發(fā)展,尤其在加人WTO后,產品制造和技術管理趨向國際化更為凸顯,要求相應的管理同步更迭和修正,導致已文件化的規(guī)范會有落后不適應的趨勢,要求執(zhí)行規(guī)范時必須有動態(tài)觀念,才能保持執(zhí)行規(guī)范的合理性。
2術語
下列兩條術語解釋在理論上只在本規(guī)范中有效,作出的解釋主要是防止出現錯誤理解。下列兩條術語在本規(guī)范以外使用時,應注意其可能含有與本規(guī)范不同的含義。其余各條術語引用了《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和《建筑照明術語標準》中的標準術語,在此不再作出解釋。
2.0.3懸吊式燈具包括升降懸吊式燈具,升降懸吊式燈具是指利用滑輪、平衡錘等可以調節(jié)高度的懸吊式燈具。
2. 0. 4按防觸電保護型式,燈具可分為I類、II類和III類.II類燈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但沒有保護接地的措施或依賴安裝條件。III類燈具的防觸電保護依靠電源電壓為安全特低電壓,并且不會產生高于安全特低電壓SELV的燈具。
3基本規(guī)定
3. 0. 1本條對進場的照明裝置的質量、安全認證及產品要求做了明確規(guī)定,它是控制照明裝置安裝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產品隨帶的檢驗報告應查驗其是否是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對進口設備提出商檢、質量合格文件以及中文的安裝、使用、維修等技術文件,均是為保證進口設備能滿足國內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同時也便于安裝施工人員及使用維護人員掌握產品的正確安裝、使用和維護。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日錄由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依法發(fā)布,其標識的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標識的符號為“CCC",簡稱為3C標志,列入目錄而未經強制認證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3. 0. 2設備和器材到場后,應做好檢查工作,為順利施工提供條件。對產品質量、性能的可追溯性保存必要的證據。
3.0.3本條為貫徹《民用建筑節(jié)能條例》而設,監(jiān)理工程師需按現行有關節(jié)能標準的要求進行節(jié)能指標的現場檢查確認,無監(jiān)理的安裝工程需由建設單位現場代表進行確認。
3. 0. 4為保證施工安全,要求施工單位應按本規(guī)范和國家現行的標準及產品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對關鍵工序,如燈具通電試運行、大型燈具的吊裝、載荷強度試驗等尚應事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0.5為了加強管理,提高質量,避免損失,協調建筑與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下的關系,做到文明施工,制定本條文。
3. 0. 6本條為強制性條文,為確保電氣照明設備的固定牢固、可靠,并延長使用壽命而制定。膨脹螺栓包括金屬膨脹螺栓和塑料膨脹螺栓。
3. 0. 7為了規(guī)范裝飾材料墻面上燈具、開關、插座等照明裝置的安裝作出的規(guī)定。
3.0.8在實際接線中,由于電線與設備接觸不良(螺栓未緊固),經常出現電線與接線端子之間產生火花,發(fā)生事故。為確保安全,制定本條文。
3.0.9為防止漏電,確保使用安全,并延長使用年限,制定本條文。本條文要求電線的端頭絕緣部分應伸出絕緣臺的表面是明確照明裝置本身的絕緣由裝置本身來承擔,而不能借助絕緣臺來承擔。
3.0.10本條是明確防爆照明裝置的施工與驗收除應執(zhí)行本規(guī)范有關條文外,尚應執(zhí)行《電氣裝置安裝衛(wèi)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57的有關規(guī)定。
3. 0. 11電氣照明裝置施工中,不可避免地會對已建好的建筑物造成損壞,主要表現為鑿洞或因盒(箱)移位導致建筑物破損以及墻面或裝飾面的污染等。為確保整個建筑安裝工程的質量,要把施工中造成破損的部位進行修復,才可交工。
4燈具
4. 1一般規(guī)定
4.1.1為防止觸電,特別是防止更換燈泡時觸電而作的技術規(guī)定。
4.1.2根據燈具制造標準《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7000. 1- 2007中10. 2.1絕緣電阻試驗的規(guī)定,制定本條文。
4.1.3引向單個燈具的電線是指從配電回路的燈具接線盒引向燈具的這一段線路。這段線路常采用柔性金屬導管保護。為了保證電線能承受一定的機械應力和可靠安全地運行,《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 16-2008第1.4.2條規(guī)定:采用絕緣電線柔性連接布線形式時,電線最小允許截面應大于等于0.75mm2。通過調研,0. 75mm2的電線在工程中并不常用,現調整為0.75mm2,比較切合實際,但引向燈具的保護接地線CPE)仍應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定。現工程中錯線已經很少作為燈頭線使用,故刪去了鋁線作為燈頭線的規(guī)定。
4.1.4本條規(guī)定了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采取的保護措施,以預防和減少引發(fā)火災事故。標有符號的燈具不屬此列,因為這類燈具即使由于元件故障造成過高溫度也不會使安裝表面過熱,即適宜十直接安裝在普通可燃材料的表面。
4.1.5為確保變電所內燈其維修時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因維修時意外觸及裸母線而使正常供電中斷,故作此規(guī)定。
4. 1.6室外燈具的安裝高度過低易發(fā)生意外撞擊而損壞,如行人手持肩扛的物件撞擊,車輛裝載物的撞擊等,故安裝時應嚴格遵守本條文。裝于車道的疏散指示燈和壁燈等特殊用途燈具除外。
4. 1.7為確保公共場所的人身安全,大型燈具在采購時應選取有保護措施的燈具,或在安裝時采取切實的防止玻璃罩墜落或碎裂后向下濺落傷人的措施。
4.1.8聚光燈通常指具有直徑小于0. 2m的出光口并形成一般不大于20o發(fā)散角的集中光束的投光燈。由于聚光燈和類似燈具將光線集中于一點,如果距離易燃被照物體過近,很容易形成高溫而引發(fā)火災。
4.1.9衛(wèi)生間內燈具容易受潮而使玻璃燈罩或燈管等爆裂,從而造成人身傷害,燈具安裝時應注意位置的合適性。
4. 1. 10為防止燈用附件與燈具分離安裝時的質量通病,制定本條文。
4.1.11露天安裝的燈具及其附件、導管、接線盒等由于日曬雨淋,容易銹蝕,縮短使用壽命和影響觀感,所以可以采用熱鍍鋅、噴塑或不銹鋼等產品。
4. 1.12本條為強制性條文。I類燈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括基本的附加措施,即把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連接到固定的保護接地線(PE)上,使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在基本絕緣失效時不致帶電。因此這類燈具必須與保護接地線可靠連接,以防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4. 1. 13工程中常因實際需要而定制一些燈具,需由第三方檢側其安全、光學、電氣性能合格后方可安裝。
4. 1. 14為燈具安裝美觀作出的規(guī)定。
4.1.15本條為強制性條文。燈具的固定裝置是由施工.單位在現場安裝的,其安裝形式應符合建筑物的結構特點。為了防止由于安裝不可靠或意外因素,發(fā)生燈具墜落現象而造成人身傷一亡事故。燈具固定裝置安裝完成、燈具安裝前要求在現場做恒定均布載荷強度試驗,試驗的目的是檢驗安裝質量甲燈具所提供的吊環(huán)、連接件等附件強度應由燈具制造商在工廠進行過載試驗。根據燈具制造標準《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7000. 1一2007中第4. 14. 1條的規(guī)定,對所有的慧掛燈具應將4倍燈具重量的恒定均布載荷以燈具正常的受載方向加在燈具上,歷時1h。試驗終了時,懸掛裝置(燈具本身)的部件應無明顯變形。因此當在燈具上加載4倍燈具重量的載荷時,燈具的固定裝置(施工單位現場安裝的)須承受5倍燈具重量的載荷。
通過抗拉拔力試驗而知,燈其的固定裝置(采用金屬型鋼現場加工,用8的圓鋼作馬鞍形燈具吊鉤)若用2枚M8的金屬膨脹螺栓可靠地后錨固在混凝上樓板中,抗拉拔力可達10kN以上且抗拉拔力取決于金屬膨脹螺栓的規(guī)格大小和安裝可靠程度;燈具的固定裝置若焊接到混凝土樓板的預埋鐵板上,抗拉拔力可達到22kN以上且抗拉拔力取決于裝置材料自身的強度。因此對于質量小于10kg的燈具,其固定裝置由于材料自身的強度,無論采用后錨固或在預理鐵板上焊接固定,只要安裝是可靠的,均可承受5倍燈具重量的載荷。質量大于10kg的燈具,其固定裝置應該采用在預埋鐵板上焊接或后錨固(金屬螺栓或金屬膨脹螺栓)等方式安裝,不應采用塑料膨脹螺栓等方式安裝,但無淪采用哪種安裝方式,均應符合建筑物的結構特點且按照本條文要求全數做強度試驗,以確保安全。
4.1.16自動通、斷電源的控制裝置,常用于景觀照明燈、節(jié)日彩燈、路燈、庭院燈、廣場燈、航空障礙標志燈等燈具回路中。有些燈具如路燈、航空障礙標志燈等,自身也可帶有通、斷電源的控制裝置。燈具安裝完畢,應按照設計要求和使川功能進行調試,使其準確動作。
4. 2常用燈具
4.2.1為保證安裝的燈具牢固可靠,制定本條文。室外壁燈的質量參差不齊,但燈具應有泄水孔.巳應在燈具腔體的底部,以防因積水引起短路。
4.2.2懸吊式燈具能否可靠固定,對于人身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帶升降器的軟線吊燈算存吊經尾開后不應觸及工作臺面或過于近臺面上的易燃物品,否則容易發(fā)生燈具玻璃燈罩或燈管(泡)碰到工作臺面爆裂造成人身傷害,幾能防止較熱光源一長時間靠近臺面上的易燃物品,烤焦臺面物品;普通軟線吊燈,大部分已用雙絞塑料線取代紗包花線,抗拉強度有所降低,約可承受0.8kg;的質量而不被拉斷。為確保安全,規(guī)定軟線吊燈超過0.5kg時,應增設吊鏈或吊繩;固定懸吊燈具的螺栓或吊鉤與燈具是等強度概念,為避免螺栓或吊鉤受意外拉力,發(fā)生燈具墜落現象,規(guī)定了螺栓或吊鉤圓鋼直徑的下限。
用鋼管作燈具吊桿時,如果鋼管內徑太小,不利于穿線;管壁太薄,不利于套絲,套絲后強度也不能保證。
4. 2. 3嵌入式燈具在工程中得到廣泛應用,其固定可采用專設框架,也可通過吊鏈或吊桿固定。
4. 2. 4本條是對光軸定向的投光燈安裝所做的一般技術規(guī)定。
4. 2. 5導軌燈是指燈具嵌人導軌,可在軌道上移動、變換位置和調節(jié)投光角度,以實現劉目標重點照明的燈具。為避免燈具數量過多,載流量和載荷超過導軌額定載流量和載荷,縮短使用壽命,故作此規(guī)定。
4. 2. 6庭院燈、路燈和高桿燈均有燈具絕緣、密閉防水、安裝牢固的共性要求。燈具的相線上裝設短路等保護裝置是為r避免其中一個燈具發(fā)生故障時,影響整個回路的照明,造成較大面積沒有照明。因為這些燈具除了有夜間照明的作用,還有夜問安全警衛(wèi)的用途。
4.2.7高壓汞燈、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光效高、壽命長,適用于車間、道路大面積照明,但需注意鎮(zhèn)流器必須與燈管(泡)匹配使用,否則會影響燈管(泡)壽命或啟動困難。高壓汞燈可任意位置使用,但水平點燃會影響光通量輸出。金屬鹵化物管形摘燈要求接在380V線路中,結構有水平點燃、燈頭在上的垂直點燃和燈頭在下的垂直點燃三種。
4. 2. 8安裝于線槽和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下方的燈具,是指在營業(yè)場所、生產車間、地下室等大空間安裝的,與線槽、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非配套的燈具。由于這類燈具需要在施工現場與線槽內電線、圭于閉插接式照明母線連接,容易嚴生各種質量通病和電氣安全隱患,因此施工中要規(guī)范安裝。燈具應通過燈具電源插座與線槽內電線、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連接,不能因一個燈的故障而影響整個回路長時間停電。
4. 2. 9埋地燈的防護等級關系其能否正常工作,因此采購時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為避免光源散發(fā)的熱量積聚在埋地燈易觸及部件土形成高溫而灼傷行人,安裝時應檢查埋地燈的光源功率是否超過燈具額定功率。
4. 3專用燈具
4. 3. 1疏散照明是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有效指示人群安全撤離的照明,囚此必須采用經消防檢測中心檢側合格的產品。由于層高或吊平頂高度的限制,安全出口燈在門框上方無法安裝時,可以安裝在門的左右上方。在大型商場、娛樂場所等為了保持視覺的連續(xù),疏散指示標志有時也裝在地面上,既有采用燈光疏散指不標志,也有采用蓄光疏散指示標志,但都應有防止被重物或外力損壞的措施。在平時點亮疏散照明燈具有檢修燈具的作用。應急照明是當建筑物處于特殊情況下發(fā)生停電現象,使某些關鍵位置的燈具仍能正常工作的照明口應急照明燈的回路應按照防火分區(qū)獨立布置,而不應從一個防火分區(qū)穿越到另一個防火分區(qū)。由于應急照明的重要性,所以檢驗其電源轉換時間和最少持續(xù)供電時間的技術參數是至關重要的?!睹裼媒ㄖ姎庠O計規(guī)范》JGJ16-2008第13. 8. 5條對電源轉換時間作了相應規(guī)定,施工單位在燈具選用時應引起注意。
4. 3. 2霓虹燈為高壓氣體放電裝飾用燈具,通常安裝在臨街商鋪的正面,人行道的正上方,故應特別注意安裝牢固可靠,防止高電泄漏和氣體放電而使燈管破碎濺落傷人;專用變壓器在吊平頂內安裝時,必須固定牢固可靠,有防火措施、安全間距、維修通道。
4. 3. 3本條為強制性條文。隨著城市的美化,建筑物景觀照明燈具的應用日益普及。因工程需要,有些燈架安裝在人員來往密集的場所或易被人接觸的位置,因而要有嚴格的防灼傷和防觸電措施。為執(zhí)行國家節(jié)能政策,景觀照明應設置深夜減光控制裝置,節(jié)能分級要符合設計要求。
4.3.4航空障礙標志燈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外側高處,對維護和更換光源不便也不安全,所以要有建筑設計提供專門措施。山于航空障礙燈裝在易受雷擊的高處,圖紙會審時應校核其是否處于接閃器保護范圍內,否則應設置避雷小針。
4. 3. 5手術臺無影燈重量較大,巳經常調節(jié),所以其固定和防松是安裝的關鍵,從預埋到固定均應嚴格執(zhí)行本條的規(guī)定。
4. 3. 6本條是為了防止紫外線灼傷人的眼睛,危及人身健康而作的規(guī)定。
4.3.7游泳池和類似場所用燈具,按防塵防水分類:與池、槽的水接觸的那部分應為加壓水密型(IPX8),不接觸的那部分至少為防塵和防濺型(IP54);按防觸電保護形式應為斑類燈具,其外部和內部線路的工作電壓應不超過12V.
4.3.8建筑物彩燈一般安裝在女兒墻、屋脊等建筑物的外部位置,通常依附于建筑物且與建筑物的輪廓線一致,以顯示建筑造型。建筑物彩燈由于安裝在室外,密閉防水是施工的關鍵.建筑物彩燈采用LED等新型光源符合國家節(jié)能減排政策,并已在一些城市得到應用。所有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均應與保護接地線可靠連接,是為防止人身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4. 3. 9太陽能燈具是一種采用新型能源的燈具,目前多用于道路 照明燈、庭院燈等。安裝過程中應固定可靠,注意電池組件的朝向 和系統的接線與拆卸順序。太陽能燈具要盡量避免靠近熱源,以 防影響燈具使用壽命。太陽能電池板上方不應有其他直射光源, 以免使燈具控制系統誤識別導致誤操作。
4. 3. 10由于安裝場所的潔凈要求,密封性是潔凈燈具安裝的關鍵,故燈具的安裝不應破壞潔凈室密封性。燈具安裝結束后應清除燈具表面的灰塵,可使?jié)崈羰艺{試檢測工作早日完成。
4.3. 11防爆燈具的安裝主要是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用產品,不得用非防爆產品代替。各泄壓口上方或下方不得安裝燈具,上要是因為泄放時有氣體沖擊,會損壞燈具.
5插座、開關、風扇
5. 1插座
5. 1.1同一場所裝有交流和直流的電源插座,或不同電壓等級的插座,是為不同需要的用電設備設置的,用電時不能插錯,否則會導致設備損壞或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必須在安裝措施上作出保證.
5.1.2本條第1款~第3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統一插座接線的規(guī)定,目的是為了用電安全,特別是在三相供電系統中,中性線(N)和保護接地線(PE)不能混同,應嚴格區(qū)分,否則有可能導致線路不能正常工作和危及人身安全。規(guī)定保護接地線(PE)在插座間不得串聯連接,相線與中性線不得利用插座本體的接線端子轉接供電,分別是為了確保保護接地的可靠性和供電可靠性。轉接供電是指剝去電線端部絕緣層,將幾根電線絞接后插人接線端子,依靠接線端子對后續(xù)用電設備供電。這種工藝有時因電線絞接不可靠或接線端子螺栓壓接不緊密而松動、接觸不良,造成后續(xù)用電設備斷電甚至失火。
5.1.3選用安全犁插座是為了預防未成年人用尋電異物觸及插座的導電部位。在潮濕場所應選用防濺水型插座,一般廚房、衛(wèi)生間、開水間等場所可以看作潮濕場所。為獷方便殘疾人和老年人的口常起居與工作,對他們使用的插座高度作了一般規(guī)定。同時為了觀感舒適,規(guī)定了同一場所或并列安裝的插座安裝高度偏差。限制插座數量主要是從使用和維護的靈活性、方便性考慮
5. 2開關
5. 2. 1照明開關通斷位置一致,控制有序不錯位,既方便實用,也可以給維修人員提供安全操作保障。如位置紊亂,不切斷相線,易給維修人員造成錯覺,檢修時較易造成觸電事故。
5. 2. 2 , 5. 2. 3為了裝飾美觀,便于檢修作出的規(guī)定。
5. 2. 4距離的規(guī)定與人體特征有關,與身高、手臂長度等相匹配使操作方便。本條是經實踐驗證而認同的規(guī)定。
5. 2. 5本條是為安裝美觀和電氣防火而作的技術性規(guī)定。
5. 3風扇
5. 3. 1吊扇在運轉時有輾微振動,因此其固定和防松裝置齊全是安裝的關鍵。吊扇扇葉距地高度低于2. 5m,人的手臂有可能觸及扇葉,從而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所以安裝時應嚴格執(zhí)行本條文的規(guī)定。
5. 3. 2本條主要是為了壁扇可靠固定和運行安全而作的技術性規(guī)定。
5. 3. 3無專人管理場所的換氣扇設置定時開關,是為避免換氣扇長時間運轉而燒毀。
6照明配電箱(板)
6.0.1本條文是為防止誤操作、方便檢修、確保人身安全及保護設備的正常使用而制定的。
6.0.2本條是為防止火災發(fā)生而作的規(guī)定。
6. 0. 3同一端子上壓接的電線不多于2根且要求電線截面積相同是為了壓接緊密,防止一根壓緊,另一根松動,使導電不利。
中性線和保護接地線匯流排端子的孔徑大小和數量往往與實際施工時箱內的中性線和保護接地線線徑和數量不匹配,經常產生將電線截去幾股后再插人匯流排端子或幾根電線絞接后插人端子的現象,給正常運行埋下隱患,應引起施工單位足夠重視。施工單位應認真查看配電箱系統圖,在訂貨時向廠家明確提出匯流排端子的孔徑大小和數量要求。
由于目前使用的照明配電箱功能口趨多樣化,常包含雙電源裝置、儀表、電氣火災報警模塊、塑殼斷路器等元器件,箱體的高度有較大增加。為了方便操作及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切斷電源,配電箱的安裝高度應以方便切斷電源主開關為宜。
6.0.4在實際施工中,智能建筑工程和建筑電氣工程常由不同單位施工,產生配電箱內智能化控制和信號線敷設零亂,與強電線路交叉重疊,不但影響觀感,而且容易產生干擾,故本條文作出相應規(guī)定。
7通電試運行及測量
7. 1通電試運行
7.1.1在照明系統通電試運行時,應檢查核對燈具回路控制與照明配電箱及回路的標識是否一致、開關與燈具控制順序是否相對應、風扇的轉向及調速開關是否正常,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動作是否準確,以保證施工質量和設計的頂期功能相符合。
7.1.2大型公共建筑的照明工程負荷大、燈具數量多,且本身對系統的可靠性要求高,所以需要做連續(xù)的全負荷通電運行試驗,以檢查整個照明工程的發(fā)熱穩(wěn)定性和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在通電試運行的同時也可以暴露出一些燈具和光源的質量問題,以便于更換。如照明工程有自控要求,則連續(xù)運行試驗照明的控制方案是不是滿足自控系統編程的要求,為自控系統調試的功能性提供依據。民用住宅由于容量較小、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相對較低,故要求的通電試運行時間較短。
7.1.3對有自控要求的照明工程,結合通電試運行進行分區(qū)、分組的控制試驗,驗證擰制功能對設計的符合性,然后進行整個系統的聯合運行調試,直至運行控制的邏輯功能滿足設計的要求。本條內容主要由智能化系統調試完成,照明裝置施工單位做配合工作。
7.1.4電源各相負荷不均衡會影響照明器具的發(fā)光效率和使用壽命,造成電能損耗和資源浪費。在建筑物照明通電試運行時開啟全部照明負荷,使用三相功率計檢測各相負荷的電流、電壓和功率,并做好記錄。
7.2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測量
7.2.1本條為強制性條文。為貫徹《建筑節(jié)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進行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檢測,應重點對公共建筑和建筑的公共部分的照明進行檢測??紤]到部分住宅項日中住戶的個性化使用情況偏差較大,一般不建議以住宅內的測試結果作為判斷的依據。有些場所為了加強裝飾效果,安裝了枝形花燈、壁燈藝術吊燈等裝飾性燈具,這種場所可以增加照明安裝功率,增加的數值按實際采用的裝飾性燈具總功率的50%計算LPD值。這是考慮到裝飾性燈具的利用系數較低,所以假定它有一半左右的光通量起到提高作業(yè)面照度的效果。照度測試要求在無外界光源的情況下進行,一般可以在夜間或在白天測試區(qū)域有遮擋時進行。
本條中功能區(qū)域是指使用用途、照明設置標準相同的區(qū)域,如教學樓的多個教室,只需檢測2個教室即可。
7.2.2不同的光源,從點亮到光輸出穩(wěn)定的時間不同,故照度測量需在燃點一定時間后進行;新的術曾燃點的光源與燃點一定時間的光源又有差別,故建議對新安裝光源在燃點一定時間后進行照度測量。
7. 2. 3不同的場所,照度的標準不一樣,為保證照度測試的誤差在允許的范圍內,故不同的場所要選用與照度測試要求相適應的照度計。
7. 2. 4對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測量應作詳盡的記錄,以作交接驗收依據。
7. 2.5演播廳、體育場館等對照明質量要求較高的場所,由于施工單位檢測設備、技術可能達不到檢測要求,同時為確保檢測結果公正,應委托專業(yè)檢測機構檢測。
8工程交接驗收
8.0.1為保證施工質量,交接驗收時,要按照本條文內容進行檢查。
8.0.2照明裝置施工結束后,應按本條文規(guī)定進行檢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只有檢查合格后,才具備通電試運行的條件。
8. 0. 3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進行交接時,應根據本條文的規(guī)定提交記錄;交工后存檔備案。
8.0.4隨著科技的發(fā)展,電子文檔的應用越來越普及,工程驗收資料也可采用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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