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
文章作者:rdywn 上傳更新:2017-02-07
中華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房屋建筑部分
Building
2013年版
EDITION 2013
中華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房屋建筑部分
Building
前言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對現(xiàn)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申的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進行了清理。為便于青關監(jiān)督機構和廣大工程技術人員貫徹實施強制性條文,住房租城鄉(xiāng)建設部強制性條文協(xié)調委員會對清理后的強制性條文進行了匯編。
本《強制性條文》在2009軍版基礎上,納入了2013年5月31日前新發(fā)布的房屋建筑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申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節(jié)能、節(jié)炮、節(jié)水、節(jié)材、環(huán)境保護和公眾利益方面的強制性條文。在使用本《強制性條文》的過程申,應根據(jù)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要求,全面理解強制性條文的準確內涵,以保證本《強制性條文》的貫徹執(zhí)行。本《強制性條文》的解釋,按住房租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工程建設標準解釋的青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請各單位在執(zhí)行本《強制性條文》過程申,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如發(fā)現(xiàn)需要修改和補充2處,請將意見寄交住房租城鄉(xiāng)建設部強制性條文協(xié)調委員會秘書處,以供合后修訂時參雪。
秘書處聯(lián)系后式:
地址:北京市北三環(huán)東路30號,申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郵編:100013
E-mail:qtw@cabr.com.cn
住房租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2013年6月
第一篇建筑設計
1基本規(guī)定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4.2.1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不得突出道路紅線和用地紅線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包括結構擋土樁、擋士墻、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礎、化糞池等;
一一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包括門廊、連廊、陽臺、室外樓梯、臺階、坡道、花池、圍墻、平臺、散水明溝、地下室進排風口、地下室出人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一一除基地內連接城市的管線、隧道、天橋等市政公共設施外的其他設施。
6.6.3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載規(guī)范規(guī)定的水平荷載;
4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
6.7.2墻面至扶手中心線或扶手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即樓梯梯段寬度除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寬度應根據(jù)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為0.55+(0~0.15)m的人流股數(shù)確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0~0.15m為人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公共建筑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
6.7.9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樓梯,梯井凈寬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攀滑的措施,樓梯欄桿應采取不易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
6.12.5存放食品、食料、種子或藥物等的房間,其存放物與樓地面直接接觸時,嚴禁采用有毒性的材料作為樓地面,材料的毒性應經有關衛(wèi)生防疫部門鑒定。存放吸味較強的食物時,應防止采用散發(fā)異昧的樓地面材料。
6.14.1管道井、煙道、通風道和垃圾管道應分別獨立設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統(tǒng),并應用非燃燒體材料制作。
2室內環(huán)境
2.1熱工
《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guī)范》G B 50176-93
3.2.5外墻、屋頂、直接接觸室外空氣的樓板和不采暖樓梯間的隔墻等圍護結構,應進行保溫驗算,其傳熱阻應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區(qū)要求的最小傳熱阻。
4.3.1圍護結構熱橋部位的內表面溫度不應低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
4.4.4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窗戶的氣密性,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冬季室外平均風速大于或等于3.0m/s的地區(qū),對于1----6層建筑,不應低于建筑外窗空氣滲透性能的皿級水平;對于7--30層建筑,不應低于建筑外窗空氣滲透性能的H級水平。
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風速小于3.0m/s的地區(qū),對于1--6層建筑,不應低于建筑外窗空氣滲透性能的IV級水平;對于7--30層建筑,不應低于建筑外窗空氣滲透性能的III級水平。
5.1.1在房間自然通風情況下,建筑物的屋頂和東、西外墻的內表面最高溫度,應滿足下式要求:
6.1.2采暖期間,圍護結構中保溫材料因內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濕度允許增量,應符合表6.1.2的規(guī)定。
2.2采光與照明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2013
4.0.1住宅建筑的臥室、起居室(廳)、廚房應有直接采光。
4.0.2住宅建筑的臥室、起居室(廳)的采光不應低于采光等級凹級的采光標準值,側面采光的采光系數(shù)不應低于2.0%,室內天然光照度不應低于300l/x。
4.0.4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應低于采光等級田級的采光標準值,側面采光的采光系數(shù)不應低于3.0%,室內天然光照度不應低于450lx。
4.0.6醫(yī)療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應低于采光等級凹級的采光標準值,側面采光的采光系數(shù)不應低于2.0%,室內天然光照度不應低于300lx。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9-87
4.3.3托兒所、幼兒園建筑的主要房間平均照度標準不應低于表4.3.3的規(guī)定。
《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JGJ 153-2007
4.2.7觀眾席和運動場地安全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應小于20lx。
4.2.8體育場館出口及其通道的疏散照明最小水平照度值不應小于5 lx。
《鐵路旅客車站建筑設計規(guī)范》GB 50226-2007(2011年版)
8.3.2
5旅客站臺所采用的光源不應與站內的黃色信號燈的顏色相混。
8.3.4旅客車站疏散和安全照明應有自動技人使用的功能,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候車區(qū)(室)、售票廳(室)、集散廳應設疏散和安全照明;重要的設備房間應設安全照明。
2各出入口、樓梯、走道、天橋、地道應設疏散照明。
2.3隔聲
《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 50118-2010
4.1.1臥室、起居室(廳)內的噪聲級,應符合表4.1.1的規(guī)定。
4.2.1分戶墻、分戶樓板及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符合表4.2.1的規(guī)定。
4.2.2相鄰兩戶房間之間及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分隔樓板上下的房間之間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符合表4.2.2的規(guī)定。
4.2.5外窗(包括未封閉陽臺的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符合表4.2.5的規(guī)定。
《廳堂擴聲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371-2006
3.1.7擴聲系統(tǒng)對服務區(qū)以外有人區(qū)域不應造成環(huán)境噪聲污染。
3.3.2揚聲器系統(tǒng),必須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產生機械噪聲。當涉及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有關原始資料,對既有建筑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驗、確認。
2.4污染控制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 50325-2010
1.0.5民用建筑工程所選用的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磚、砌塊、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等無機非金屬建筑主體材料的放射性限量,應符合表3.1.1的規(guī)定。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元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衛(wèi)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無機瓷質磚粘結材料等,進行分類時,其放射性限量應符合表3.1.2的規(guī)定。
3.2.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用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必須測定游離甲醒含量或游離甲醒釋放量。
3.6.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釋放氨的阻燃劑、混凝土外加劑,氨的釋放量不應大于0.10%,測定方法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GB 18588的有關規(guī)定。
4.1.1新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設計前,應進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區(qū)域土壤中氨濃度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調查,并提交相應的調查報告。未進行過區(qū)域土壤中氨濃度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測定的,應進行建筑場地土壤中氨濃度或土壤氨析出率測定,并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
4.2.4當民用建筑工程場地土壤氛濃度測定結果大于20000Bq/m3,且小于3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氛析出率大于0.05Bq/(m2·s)且小于0.1Bq/(m2·s)時,應采取建筑物底層地面抗開裂措施。
4.2.5當民用建筑工程場地土壤氛濃度測定結果大于或等于30000Bq/m3,且小于5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氛析出率大于或等于0.1Bq/(m2·S)且小于0.3Bq/(m2·s)時,除采取建筑物底層地面抗開裂措施外,還必須按現(xiàn)行國家標《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 50108中的一級防水要求,對基礎進行處理。
4.2.6當民用建筑工程場地土壤氛濃度大于或等于5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氛析出率平均值大于或等于0.3 Bq/(m2·S)時,應采取建筑物綜合防氡措施。
4.3.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4.3.2
1類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采用的元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必須為A類。
4.3.4
1類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內裝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必須達到E1級要求。
4.3.9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質材料,嚴禁采用瀝青、煤焦泊類防腐、防潮處理劑。
3各類建筑的專門設計
3.1公共建筑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9-87
3.1.4嚴禁將幼兒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6.5樓梯、扶于、欄桿和踏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樓梯除設成人扶手外,并應在靠墻一側設幼兒扶手,其高度不應大于0.60m。
二、樓梯欄桿垂直線飾間的凈距不應大于0.11m。當樓梯井凈寬度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三、樓梯踏步的高度不應大于0.15m,寬度不應小于0.26m。
四、在嚴寒、寒冷地區(qū)設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樓梯,應有防滑措施。
3.6.6活動室、寢室、音體活動室應設雙扇平開門,其寬度不應小于
1.20m。疏散通道中不應使用轉門、彈簧門和推拉門。
3.7.2嚴寒、寒冷地區(qū)主體建筑的主要出人口應設擋風門斗,其雙層門中心距離不應小于1.6m。幼兒經常出人的門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內,不應裝易碎玻璃。
四、不應設置門坎和彈簧門。
3.7.4陽臺、屋頂平臺的護欄凈高不應小于1.20m,內側不應設有支撐。護欄凈空距離不應大于0.11m。
3.7.5幼兒經常接觸的1.30m以下的室外墻面不應粗糙,室內墻角、窗臺、暖氣罩、窗口豎邊等棱角部位必須做成小圓角。
《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GB 50099-2011
(修訂,代替《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guī)范》GBJ 99-86)
4.1.2中小學校嚴禁建設在地震、地質塌裂、暗河、洪澇等自然災害及人為風險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標的地段。校園及校內建筑與污染源的距離應符合對各類污染源實施控制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4.1.8高壓電線、長輸天然氣管道、輸油管道嚴禁穿越或跨越學校校園;當在學校周邊敷設時,安全防護距離及防護措施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6.2.24學生宿舍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1.5臨空窗臺的高度不應低于0.90m。
8.1.6上人屋面、外廊、樓梯、平臺、陽臺等臨空部位必須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必須牢固、安全,高度不應低于1.10m。防護欄桿最薄弱處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應不小于1.5k N/m。
《辦公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67-2006
4.5.8辦公建筑中的變配電所應避免與有酸、堿、粉塵、蒸汽、積水、噪聲嚴重的場所毗鄰,并不應直接設在有爆炸危險環(huán)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也不應直接設在廁所、浴室等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
4.5.13辦公建筑中的鍋爐房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廢氣、廢水、廢渣和有害氣體及噪聲對環(huán)境的影響。
《科學實驗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91-93
3.1.5基地應避開噪聲、振動、電磁干擾和其他污染源,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對科學實驗工作自身產生的上述危害,亦應采取相應的環(huán)境保護措施,防止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3.2.6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質的獨立建筑物或構筑物,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有關安全、防護、疏散、環(huán)境保護等規(guī)定。
《文化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1-87
3.1.3文化館設置兒童、老年人專用的活動房間時,應布置在當?shù)刈罴殉蚝统鋈税踩?、方便的地方,并分別設有適于兒童和老年人使用的衛(wèi)生間。
《旅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62-90
3.1.6鍋爐房、冷卻塔等不宜設在客房樓內,如必須設在客房樓內時,應自成一區(qū),并應采取防火、隔聲、減震等措施。
3.2.3衛(wèi)生間。四、衛(wèi)生間不應設在餐廳、廚房、食品貯藏、變配電室等有嚴格衛(wèi)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層。
《商店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8-88
3.1.6營業(yè)部分的公用樓梯、坡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室內樓梯的每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應大于0.16m,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8m;
二、室外臺階的踏步高度不應大于0.15m,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30m。
3.1.11設系統(tǒng)空調或采暖的商店營業(yè)廳的建筑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四、營業(yè)廳與空氣處理室之間的隔墻應為防火兼隔音構造,并不得直接開門相通。
3.2.10聯(lián)營商場內連續(xù)排列店鋪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二、飲食店的灶臺不宜面向公共通道,并應有良好排煙通風設施;四、各店鋪的隔墻、吊頂?shù)鹊娘椕娌牧虾蜆嬙觳坏媒档蜕虉鼋ㄖ锏哪突鸬燃壱?guī)定,并不得任意添加設計規(guī)定以外的超載物。
3.3.3食品類商店倉儲部分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根據(jù)商品不同保存條件和商品之間存在串味、污染的影響,應分設庫房或在庫內采取有效隔離措施;
二、各種用房地面、墻裙等均應為可沖洗的面層,并嚴禁采用有毒和起化學反應的涂料。
《飲食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64-89
2.0.2飲食建筑嚴禁建于產生有害、有毒物質的工業(yè)企業(yè)防護地段內;與有礙公共衛(wèi)生的污染源應保持一定距離,并須符合當?shù)厥称沸l(wèi)生監(jiān)督機構的規(guī)定。
2.0.4在總平面布置上,應防止廚房(或飲食制作間)的油煙、氣昧、噪聲及廢棄物等對鄰近建筑物的影響。
3.2.7就餐者專用的洗手設施和廁所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一、二級餐館及一級飲食店應設洗手間和廁所,三級餐館應設專用廁所,廁所應男女分設。三級餐館的餐廳及二級飲食店飲食廳內應設洗手池;一、二級食堂餐廳內應設洗手池和洗碗池;
四、廁所應采用水沖式。
3.3.3廚房與飲食制作間應按原料處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備餐、食具洗存等工藝流程合理布置,嚴格做到原料與成品分開,生食與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副食粗加工宜分設肉禽、水產的工作臺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細加工間避免反流。遺留的廢棄物應妥善處理;
二、冷葷成品應在單間內進行拼配,在其入口處應設有洗手設施的前室;
三、冷食制作間的人口處應設有通過式消毒設施;
四、垂直運輸?shù)氖程輵?、熟分設。
《圖書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8-99
3.1.4圖書館宜獨立建造。當與其他建筑合建時,必須滿足圖書館的使用功能和環(huán)境要求,并自成一區(qū),單獨設置出人口。
4.1.8電梯井道及產生噪聲的設備機房,不宜與閱覽室毗鄰,并應采取消聲、隔聲及減振措施,減少其對整個館區(qū)的影響。
4.2.9書庫內工作人員專用樓梯的梯段凈寬不應小于0.80m,坡度不應大于45o,并應采取防滑措施。
4.5.5 300座位以上規(guī)模的報告廳應與閱覽區(qū)隔離,獨立設置。
《殯儀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124-99
3.0.2
設有火化間的殯儀館應建在當?shù)爻D曛鲗эL向的下風側,并應
有利于排水和空氣擴散。
5.3.2悼念廳的出入口應設方便輪椅通行的坡道。
5.5.6骨灰寄存用房應有通風換氣設施。
6.1.1殯儀區(qū)中的遺體停放、消毒、防腐、整容、解剖和更衣等用房均應進行衛(wèi)生防護。
6.1.3消毒室、防腐室、整容室和解剖室應單獨為工作人員設自動消毒裝置。
6.1.7火化區(qū)內應設置集中處理火化間廢棄物的專用設施。
6.2.5骨灰寄存區(qū)中的祭悼場所應設封閉的廢棄物堆放裝置。
《鐵路旅客車站建筑設計規(guī)范》GB 50226-2007(2011年版)
4.0.8出境入境的旅客車站應設置升掛國旗的旗桿。
4.0.11廣場內的各種揭示牌和引導系統(tǒng)應醒目,其結構、構造應設置安全。
5.2.4進站集散廳內應設置問詢、郵政、電信等服務設施。
5.2.5大型及以上站的出站集散廳內應設置電信、廁所等服務設施。
5.7.1旅客站房應設廁所和盟洗間。
5.8.8旅客車站均應有飲用水供應設施。
5.9.2國境(口岸)站房應設置標志牌、揭示牌、導向牌,其標志內容及有關文字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6.1.1客貨共線鐵路車站站臺的長度、寬度、高度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鐵路車站及樞紐設計規(guī)范》GB 50091的有關規(guī)定??瓦\專線鐵路
車站站臺的設置應符合國家及鐵路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6.1.3當旅客站臺上設有天橋或地道出入口、房屋等建筑物時,其邊緣至站臺邊緣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特大型和大型站不應小于3m。
2中型和小型站不應小于2.5m。
3改建車站受條件限制時,天橋或地道出人口其中一側的距離不得小于2m。
4當路段設計速度在120km/h及以上時,靠近有正線一側的站臺應按本條1~3款的數(shù)值加寬0.5m。
6.1.4旅客站臺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3旅客列車??康恼九_應在全長范圍內,距站臺邊緣1m處的站臺面上設置寬度為0.06m的黃色安全警戒線,安全警戒線可與提示盲道結合設計。當有速度超過120km/h的列車臨近站臺通過時,安全警戒線和防護設施應符合鐵路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6.1.7旅客站臺雨篷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雨篷各部分構件與軌道的問距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標準軌距鐵路建筑限界》GB 146.2的有關規(guī)定。
3通行消防車的站臺,雨篷懸掛物下緣至站臺面的高度不應小于4m。
7采用無站臺柱雨篷時,鐵路正線兩側不得設置雨篷立柱,在兩條客車到發(fā)線之間的雨篷柱,其柱邊最突出部分距線路中心的間距,應符合鐵路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汽車庫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100-98
3.2.1(4)庫址內車行道與人行道應嚴格分離,消防車道必須暢通。
3.2.8汽車庫庫址的車輛出人口,距離城市道路的規(guī)劃紅線不應小于7.5m,并在距出人口邊線內2m處作視點的120。范圍內至邊線外7.5m以上不應有遮擋視線障礙物(圖3.2.8)。
4.1.6汽車庫內坡道嚴禁將寬的單車道兼作雙車道。城市道路規(guī)劃紅線
4.2.13地下汽車庫內不應設置修理車位,并不應設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或存放的庫房。
《綜合醫(yī)院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9-88(試行)
2.2.2醫(yī)院出人口不應少于二處,人員出入口不應兼作尸體和廢棄物出口。
2.2.4太平間、病理解剖室、焚毀爐應設于醫(yī)院隱蔽處,并應與主體建筑有適當隔離。尸體運送路線應避免與出入院路線交叉。
3.1.4電梯
一、四層及四層以上的門診樓或病房樓應設電梯,且不得少于二臺;當病房樓高度超過24m時,應設污物梯。
3.1.6三層及三層以下無電梯的病房樓以及觀察室與搶救室不在同一層又無電梯的急診部,均應設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應有
防滑措施。
3.1.14廁所
三、廁所應設前室,并應設非手動開關的洗手盆。
3.4.11兒科病房
五、兒童用房的窗和散熱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5.1 20床以上的一般傳染病房,或兼收烈性傳染病者,必須單獨建造病房,并與周圍的建筑保持一定距離。
3.5.3傳染病病房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平面應嚴格按照清潔區(qū)、半清潔區(qū)和污染區(qū)布置。
二、應設單獨出人口和人院處理處。
三、需分別隔離的病種,應設單獨通往室外的專用通道。
四、每間病房不得超過4床。兩床之間的凈距不得小于1.10m。
五、完全隔離房應設緩沖前室;盟洗、浴廁應附設于病房之內;并應有單獨對外出口。
3.7.3放射科防護對診斷室、治療室的墻身、樓地面、門窗、防護屏障、洞口、嵌入體和縫隙等所采用的材料厚度、構造均應按設備要求和防護專門規(guī)定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3.8.2核醫(yī)學科的實驗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分裝、標記和洗滌室,應相互貼鄰布置,并應聯(lián)系便捷。
二、計量室不應與高、中活性實驗室貼鄰。
三、高、中活性實驗室應設通風柜,通風柜的位置應有利于組織實驗室的氣流不受擴散污染。
3.8.4核醫(yī)學科防護
三、照相機室應設專用候診處;其面積應使候診者相互間保持1m的距離。
3.17.1營養(yǎng)廚房嚴禁設在有傳染病科的病房樓內。
3.17.4焚毀爐應有消煙除塵的措施。
《療養(yǎng)院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0-87
3.1.2療養(yǎng)院建筑超過四層應設置電梯。
3.1.5療養(yǎng)院主要建筑物的坡道、出人口、走道應滿足使用輪椅者的要求。
3.2.11療養(yǎng)院療養(yǎng)員活動室必須光線充足,朝向和通風良好。
《體育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1-2003
1.0.8不同等級體育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級應符合1.0.8的規(guī)定。
4.1.11應考慮殘疾人參加的運動項目特點和要求,并應滿足殘疾觀眾的需求。
4.2.4場地的對外出入口應不少于二處,其大小應滿足人員出人方便、疏散安全和器材運輸?shù)囊蟆?/p>
5.7.4比賽場地出入口的數(shù)量和大小應根據(jù)運動員出入場、舉行儀式、器材運輸、消防車進入及檢修車輛的通行等使用要求綜合解決。
《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76-2003
4.1.2校舍的組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緊湊集中、布局合理、分區(qū)明確、使用方便、易于識到~;
2必須利于安全疏散;
3盲學校、弱智學校校舍的功能分區(qū)、體部組合、水平及垂直聯(lián)系空間應簡潔明晰,流線通暢,嚴禁采用弧形平面組合。
4.3.4語言教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3語言教室樓(地)面下部應設暗裝電纜槽或活動地板。
4.3.9實驗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實驗室的準備室應與實驗室相鄰,化學實驗藥品貯藏室嚴禁與實驗管理員室相通。
《醫(y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guī)范》GB 50333-2002
3.0.3潔凈手術室的等級標準的指標應符合表3.0.3-1的要求,主要潔凈輔助用房的等級標準的指標應符合表3.o.3-2的要求。
5.2.1潔凈手術部必須分為潔凈區(qū)與非潔凈區(qū)。潔凈區(qū)與非潔凈區(qū)之間必須設緩沖室或傳遞窗。
5.2.5潔凈手術部的平面布置應對人員及物品(敷料、器械等)分別采取有效的凈化流程(圖5.2.5)。凈化程序應連續(xù)布置,不應被非沽凈區(qū)中斷。
5.3.6潔凈手術部內與室內空氣直接接觸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guī)范》GB 50346-2011(修訂,2011年12月5日發(fā)布,2012年5月1日起實施)
4.2.4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有防止節(jié)肢動物和啃齒動物進入和外逃的措施。
4.2.7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區(qū)內的頂棚上不得設置檢修口。
《實驗動物設施建筑技術規(guī)范》GB 50447-2008
4.2.11負壓屏障環(huán)境設施應設置無害化處理設施或設備,廢棄物品、籠具、動物尸體應經無害化處理后才能運出實驗區(qū)。
4.3.18應有防止昆蟲、野鼠等動物進入和實驗動物外逃的措施。
《電影院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58-2008
3.2.7綜合建筑內設置的電影院應設置在獨立的豎向交通附近,并應有人員集散空間;應有單獨出入口通向室外,并應設置明顯標識。
4.6.1室內裝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標志、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6.2觀眾廳裝修的龍骨必須與主體建筑結構連接牢固,吊頂與主體結構吊掛應有安全構造措施,頂部有空間網(wǎng)架或鋼屋架的主體結構應設有鋼結構轉換層。容積較大、管線較多的觀眾廳吊頂內,應留有檢修空間,并應根據(jù)需要,設置檢修馬道和便于進入吊頂?shù)娜丝缀屯ǖ?,且應符合有關防火及安全要求。
《鎮(zhèn)(鄉(xiāng))村文化中心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156-2008
3.1.2鎮(zhèn)(鄉(xiāng))村文化中心的建設場地應遠離易受污染、發(fā)生危險和災害的地段。
7.0.6鎮(zhèn)(鄉(xiāng))村文化中心建筑物的平屋頂作為公眾活動場所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圍墻高度不得低于1.2m,圍墻外緣與建筑物檐口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圍墻內側應設固定式金屬欄桿,圍墻與欄桿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3m;
2直接通往室外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個,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3m,樓梯的欄桿(欄板)高度不應低于1.1m。
《冰雪景觀建筑技術規(guī)程》JGJ 247-2011(新增,制定,2012年4月1日起實施)
4.3.3建筑高度大于10m的冰景觀建筑和允許游人進入內部或上部觀賞的冰雪景觀建筑物、構筑物等應進行結構設計。
4.3.6冰雪景觀建筑中,可與游人直接接觸的砌體結構垂直高度大于5m時,應作收分或階梯式處理,且其上部最高處的砌體部分或懸挑部分的垂直技影與冰雪景觀建筑基底外邊緣的縮回距離不應小于500mm,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有抗傾覆和抗滑移措施;
2冰砌體厚度不得小于700mm,并分層砌筑,縫隙粘結率不得低于80%;
3雪體厚度不得小于900mm,并應按設計密度值要求分層窮實。
4.3.9冰、雪活動項目類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冰、雪攀爬活動項目高度超過5m時,應采取安全攀登防護措施,并應提供或安裝經安全測試合格的攀登輔助工具,頂部應設安全維護設施、疏散平臺和通道。
2冰、雪滑梯的滑道應平坦、流暢,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直線滑道寬度不應小于500mm,曲線滑道寬度不應小于60mm;滑道護欄高度不應低于500 mm,厚度不應小于250mm;
2)轉彎處滑道應進行加高加固處理,曲線部分護欄高度不應小于700mm,并應在轉彎坡度變化區(qū)域,設警示標志,在坡道終端應設緩沖道,緩沖道長度應通過計算或現(xiàn)場試驗確定,終點處應設防護設施;
3)滑道長度超過30m的滑梯類活動,應采用下滑工具;采用下滑工具的滑道平均坡度不應大于10o,不采用下滑工具的滑道平均坡度不應大于25o;
4)下滑工具應形體圓滑,選用摩擦系數(shù)小、堅固、耐用、輕質材料制作,并應經安全測試合格方可使用。
3溜冰、滑雪等項目設計應符合滑冰場、滑雪場的相關規(guī)定。
4利用冰、雪自行車,雪地摩托車,冰、雪碰碰車等進行特殊游樂活動的工具應采用安全合格產品;場地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應設計安全防護設施。
《劇場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57-2000
3.0.2劇場基地應至少有一面臨接城鎮(zhèn)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5.3.1觀眾廳內走道的布局應與觀眾席片區(qū)容量相適應,與安全出口聯(lián)系順暢,寬度符合安全疏散計算要求。
5.3.5觀眾廳縱走道坡度大于1:10時應做防滑處理,鋪設的地毯等應為Bl級材料,并有可靠的固定方式。坡度大于1:6時應做成高度不大于0.20m的臺階。
5.3.7樓座前排欄桿和樓層包廂欄桿高度不應遮擋視線,不應大于0.85m,并應采取措施保證人身安全,下部實心部分不得低于0.40m。
3.2居住建筑
《住宅設計規(guī)范》GB 50096-2011(修訂,代替《住宅設計規(guī)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5.1.1住宅應按套型設計,每套住宅應設臥室、起居室(廳)、廚房和衛(wèi)生間等基本功能空間。
5.3.3廚房應設置洗滌池、案臺、爐灶及排油煙機、熱水器等設施或為其預留位置。
5.4.4衛(wèi)生間不應直接布置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廚房和餐廳的上層。
5.5.2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10m,且局部凈高的室內面積不應大于室內使用面積的1/3。
5.5.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臥室、起居室(廳)時,至少有1/2的使用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10m。
5.6.2陽臺欄桿設計必須采用防止兒童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欄桿時,欄桿的垂直桿件間凈距不應大于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
5.6.3陽臺欄板或欄桿凈高,六層及六層以下的不應低于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不應低于1.10m。
5.8.1窗外沒有陽臺或平臺的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于0.90m時,應設置防護設施。
6.1.1樓梯間、電梯廳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沒有陽臺或平臺,且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小于0.90m時,應設防護、設施。
6.1.2公共出人口臺階高度超過0.70m并側面臨空時,應設置防護設施,防護設施凈高不應低于1.05m。
6.1.3外廊、內天井及上人屋面等臨空處的欄桿凈高,六層及六層以下不應低于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不應低于1.10m。防護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兒童攀登的構造,桿件的垂直桿件間凈距不應大于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
6.3.1樓梯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10m,不超過六層的住宅,一邊設有欄桿的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00m。
6.3.2樓梯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應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應小于0.90m。樓梯水平段欄桿長度大于0.50m時,其扶手高度不應小于1.05m。樓梯欄桿垂直桿件間凈空不應大于0.11m。
6.3.5樓梯井凈寬大于0.11m時,必須采取防止兒童攀滑的措施。
6.4.1屬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設置電梯:
1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或住戶人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
2底層作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其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筑物的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m時;
3底層做架空層或貯存空間的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其住戶人口層樓面距該建筑物的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m時;
4頂層為兩層一套的躍層住宅時,躍層部分不計層數(shù),其頂層住戶人口層樓面距該建筑物的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
6.4.7電梯不應緊鄰臥室布置。當受條件限制,電梯不得不緊鄰兼起居的臥室布置時,應采取隔聲、減振的構造措施。
6.5.3位于陽臺、外廊及開敞樓梯平臺下部的公共出人口,應采取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安全措施。
6.6.1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應對下列部位進行無障礙設計:
1建筑人口;
2人口平臺;
3候梯廳;
4公共走道。
6.6.2住宅人口及人口平臺的元障礙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建筑人口設臺階時,應同時設置輪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應符合表6.6.2的規(guī)定;
3供輪椅通行的門凈寬不應小于0.8m;
4供輪椅通行的推拉門和平開門,在門把于一側的墻面,應留有不小于0.5m的墻面寬度;
5供輪椅通行的門扇,應安裝視線觀察玻璃、橫執(zhí)把手和關門拉手,在門扇的下方應安裝高0.35m的護門板;
6門檻高度及門內外地面高差不應大于0.15m,并應以斜坡過渡。
6.6.3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建筑人口平臺寬度不應小于2.00m,七層以下住宅建筑人口平臺寬度不應小于1.50m。
6.6.4供輪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20m。
6.7.1新建住宅應每套配套設置信報箱。
6.9.1臥室、起居室(廳)、廚房不應布置在地下室;當布置在半地下室時,必須對采光、通風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護采取措施,并不得降低各項指標要求。
7.1.1每套住宅應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冬季日照。
7.1.3臥室、起居室(廳)、廚房應有天然采光。
7.1.5臥室、起居室(廳)、廚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積比不應低于1/7。
7.2.1臥室、起居室(廳)、廚房應有自然通風。
7.2.3每套住宅的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于地面面積的5%。
7.3.1臥室、起居室(廳)內噪聲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晝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xù)A聲級不應大于45d B;
2夜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xù)A聲級不應大于37d B;
3起居室(廳)的等效連續(xù)A聲級不應大于45d B。
7.3.2分戶墻和分戶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分隔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墻和分戶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應大于45d B;
2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十Ctr)應大于51d B。
7.4.1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墻、外窗應采取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內的措施。
7.4.2住宅的屋面和外墻的內表面在室內溫度、濕度設計條件下不應出現(xiàn)結露。
7.5.3住宅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活度和濃度應符合表7.5.3的規(guī)定。
8.1.1住宅應設置室內給水排水系統(tǒng)。
8.1.2嚴寒和寒冷地區(qū)的住宅應設置采暖設施。
8.1.3住宅應設置照明供電系統(tǒng)。
8.1.4住宅計量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類生活供水系統(tǒng)應設置分戶水表;
2設有集中采暖(集中空調)系統(tǒng)時,應設置分戶熱計量裝置;
3設有燃氣系統(tǒng)時,應設置分戶燃氣表;
4應設置分戶電能表。
8.1.7下列設施不應設置在住宅套內,應設置在共用空間內:
1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給水總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調)供回水總立管和配電和弱電干線(管)等,設置在開敞式陽臺的雨水立管除外;
2公共的管道閥門、電氣設備和用于總體調節(jié)和檢修的部件,戶內排水立管檢修口除外;
3采暖管溝和電纜溝的檢查孔。
8.2.1住宅各類生活供水水質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
8.2.2人戶管的供水壓力不應大于0.35MPa。
8.2.6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排水立管應分別設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臥室。
8.2.10元存水彎的衛(wèi)生器具和元水封的地漏與生活排水管道連接時,在排水口以下應設存水彎;存水彎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應小于50mm。
8.2.11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衛(wèi)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應與上部排水管連接,應設置集水設施用污水泵排出。
8.2.12采用中水沖洗便器時,中水管道和預留接口應設明顯標識。坐便器安裝潔身器時,潔身器應與自來水管連接,嚴禁與中水管連接。
8.3.2除電力充足和供電政策支持,或建筑所在地無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嚴寒和寒冷地區(qū)、夏熱冬憐地區(qū)的住宅不應設計直接電熱作為室內采暖主體熱源。
8.3.3住宅采暖系統(tǒng)應采用不高于95℃的熱水作為熱媒,并應有可靠的水質保證措施。熱水溫度和系統(tǒng)壓力應根據(jù)管材、室內散熱設備等因素確定。
8.3.4住宅集中采暖的設計,應進行每一個房間的熱負荷計算。
8.3.6設置采暖系統(tǒng)的普通住宅的室內采暖計算溫度,不應低于表8.3.6的規(guī)定。
8.3.12采用戶式燃氣采暖熱水爐作為采暖熱源時,其熱效率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和燃氣采暖熱水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0665中能效等級3級的規(guī)定值。
8.4.1住宅管道燃氣的供氣壓力不應高于0.2MPa。住宅內各類用氣設備應使用低壓燃氣,其人口壓力應在0.75倍--1.5倍燃具額定范圍內。
8.4.3燃氣設備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燃氣設備嚴禁設置在臥室內;
2嚴禁在浴室內安裝直接排氣式、半密閉式燃氣熱水器等在使用空間內積聚有害氣體的加熱設備;
3戶內燃氣灶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廚房、陽臺內;
4燃氣熱水器等燃氣設備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廚房、陽臺內或其他非居住房間。
8.4.4住宅內各類用氣設備的煙氣必須排至室外。排氣口應采取防風措施,安裝燃氣設備的房間應預留安裝位置和排氣孔洞位置;當多臺設備合用豎向排氣道排放煙氣時,應保證互不影響。戶內燃氣熱水器、分戶設置的采暖或制冷燃氣設備的排氣管不得與燃氣灶排油煙機的排氣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8.5.3無外窗的暗衛(wèi)生間,應設置防止回流的機械通風設施或預留機械通風設置條件。
8.7.3每套住宅應設置戶配電箱,其電源總開關裝置應采用可同時斷開相線和中性線的開關電器。
8.7.4套內安裝在1.80m及以下的插座均應采用安全型插座。
8.7.5共用部位應設置人工照明,應采用高效節(jié)能的照明裝置和節(jié)能控制措施。當應急照明采用節(jié)能自熄開關時,必須采取消防時應急點亮的措施。
《住宅室內防水工程技術規(guī)范》JGJ 298-2013
4.1.2住宅室內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劑型防水涂料。
5.2.1衛(wèi)生間、浴室的樓、地面應設置防水層,墻面、頂棚應設置防潮層,門口應有阻止積水外溢的措施。
5.2.4排水立管不應穿越下層住戶的居室;當廚房設有地漏時,地漏的排水支管不應穿過樓板進人下層住戶的居室。
7.3.6防水層不得滲漏。
《宿舍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6-2005
4.2.6居室不應布置在地下室。
4.5.3樓梯門、樓梯及走道總寬度應按每層通過人數(shù)每100人不小于1m計算,且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20m,樓梯平臺寬度不應小于樓梯梯段凈寬。
4.5.5小學宿舍樓梯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應大于0.15m。樓梯扶手應采用豎向欄桿,且桿件間凈寬不應大于0.11 m。樓梯井凈寬不應大于0.20m。
4.S.6七層及七層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人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時,應設置電梯。
3.3老年人建筑
《老年人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122-99(注:此標準強條全部保留)
4.3.1老年人居住建筑過廳應具備輪椅、擔架回旋條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戶室內門廳部位應具備設置更衣、換鞋用櫥柜和椅凳的空間。2戶室內面對走道的門與門、門與鄰墻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50m,應保證輪椅回旋和門扇開啟空間。
3戶室內通過式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0m。
4.3.3老年人出入經由的過廳、走道、房間不得設門坎。
4.5.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臥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療養(yǎng)室、病房,應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
4.8.4供老人活動的屋頂平臺或屋頂花園,其屋頂女兒墻護欄高度不應小于1.10m;出平臺的屋頂突出物,其高度不應小于0.60m。
5.0.8老年人專用廚房應設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5.0.9電源開關應選用寬板防漏電式按鍵開關。
5.0.11老人院床頭應設呼叫對講系統(tǒng)、床頭照明燈和安全電源插座。
4專項設計
4.1無障礙設計
《元障礙設計規(guī)范》GB 50763-2012
3.7.3
3垂直升降平臺的基坑應采用防止誤人的安全防護措施;
5垂直升降平臺的傳送裝置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8.1.4建筑內設有電梯時,至少應設置1部元障礙電梯。
4.2地下室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 50108-2008
3.1.8地下工程防水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2防水混凝土的抗?jié)B等級和其他技術指標,質量保證措施;
3其他防水層選用的材料及其技術指標,質量保證措施;
4工程細部構造的防水措施,選用的材料及其技術指標,質量保證措施。
5工程的防排水系統(tǒng),地面擋水、截水系統(tǒng)及工程各種洞口的防倒灌措施。
3.2.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級分為四級,各等級防水標準應符合表3.2.1的規(guī)定。
3.2.2地下工程不同防水等級的適用范圍,應根據(jù)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對防水的要求按表3.2.2選定。
4.3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技術規(guī)范》GB 50345-2012
3.0.5屋面防水工程應根據(jù)建筑物的類別、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確定防水等級,并應按相應等級進行防水設防;對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應進行專項防水設計。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應符合表3.0.5的規(guī)定。
《坡屋面工程技術規(guī)范》GB 50693-2011(新增,制定,201 1.5.12發(fā)布,2012.5.1實施)
3.2.10屋面坡度大于100%以及大風和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以上的地區(qū),應采取加強瓦材固定等防止瓦材下滑的措施。
3.2.17嚴寒和寒冷地區(qū)的坡屋面檐口部位應采取防冰雪融墜的安全措施。
《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guī)程》JGJ 155-2007
3.0.1新建種植屋面工程的結構承載力設計,必須包括種植荷載。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成種植屋面時,荷載必須在屋面結構承載力允許的范圍內。
3.0.7種植屋面防水層的合理使用年限不應少于15年。應采用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層設防,最上道防水層必須采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防水層的材料應相容。
5.1.7花園式屋面種植的布局應與屋面結構相適應;喬木類植物和亭臺、水池、假山等荷載較大的設施,應設在承重墻或柱的位置。
6.1.10進場的防水材料和保溫隔熱材料,應按規(guī)定抽樣復驗,提供檢驗報告。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術規(guī)程》JGJ 230-2010
3.0.1倒置式屋面工程的防水等級應為I級,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20年。
4.3.1保溫材料的性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導熱系數(shù)不應大于0.080W/(m?K);
2使用壽命應滿足設計要求;
3壓縮強度或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50 k Pa;
4體積吸水率不應大于3%;
5對于屋頂基層采用耐火極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燒體的建筑,其屋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其他情況,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5.2.5倒置式屋面保溫層的設計厚度應按計算厚度增加25%取值,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25mm。
7.2.1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工程設計,應由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當增加屋面荷載或改變使用功能時,應先做設計方案或評估報告。
《硬泡聚氨西旨保溫防水工程技術規(guī)范》GB 50404-2007
4.3.3平屋面排水坡度不應小于2%,天溝、檐溝的縱向坡度不應小于1%。
《采光頂與金屬屋面技術規(guī)程》JGJ 225-2012
3.1.6采光頂與金屬屋面工程的隔熱、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性或難燃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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